武汉传媒学院,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网-利来国际w66
时间:2013-06-20来源:招生办
一、考试专业及类别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类(其中舞蹈类含舞蹈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舞蹈方向、其他对舞蹈专项有要求的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考试地点 |
考试专业及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华中师范 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音乐学、表演类、舞蹈类 |
|
|
音乐表演、音乐学笔试(练耳、乐理) |
14:00——15:00 9:00——10:00(考生只参加一场) |
||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 |
14:00——17:00 |
||
摄影笔试 |
9:00——10:30 |
4、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5、音乐表演、音乐学为两个不同专业,其成绩不能通用。
6、兼报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乐理、练耳、视唱科目只需考一次。
7、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笔试(练耳及乐理)可选择
8、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9、考试时考生可选择自带钢琴伴奏或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由考点安排钢琴伴奏的,收费标准为每首80元,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
10、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行决定是否才艺展示);
2、指定稿件朗读;
3、现场提问、模拟主持、即兴评述或主题讨论,由考官指定其中一项作为考题。
评分要求:
1、外形条件及气质修养(80分);
2、语音面貌及语言表达(100分);
3、思维水平及应变能力(12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行决定是否才艺展示);
2、综合素质考察(现场问答、即兴评述或编讲故事或编导创意);
3、文艺常识(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等基础知识)(笔试);
4、影片分析(笔试)。
评分要求:
1、自我介绍(50分);
2、综合素质考察(100分);
3、文艺常识(笔试)(70分);
4、影片分析(笔试)(80分);
(三)摄影
考试科目:
1、面试:综合素质考查(可自带美术、摄影艺术创作作品)、考官提问(摄影、美术、电脑图形处理、文艺常识等相关知识,单反相机操作测试);
2、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笔试);
3、图片分析(笔试)。
评分要求:
1、面试(90分);
2、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笔试)(90分);
3、图片分析(笔试)(120分)。
(四)表演类
考试科目:
(1)声乐(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2)台词(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主持词或策划、影评任选一项);
(3)形体(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
(4)表演(按考生现场抽签的题材,由考生做集体小品或双人小品,进行即兴表演)。
评分要求:
(1)声乐:声音条件、音乐素养、乐曲的表达(60分);
(2)台词:声音的音质音量、作品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感、述事准确性等(80分);
(3)形体: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协调性、基本功(60分);
(4)表演: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100分)。
(五)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
1、现场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声乐、器乐两项选一主项参加考试,声乐需钢琴伴奏,可自带钢伴或现场申请);
2、视唱;
3、练耳、乐理(笔试)。
评分要求:
1、声乐专业:
(1)嗓音条件(50分);
(2)演唱方法(100分);
(3)音乐表现(50分);
(4)视唱(20分);
(5)练耳、乐理(笔试)(80分)。
2、器乐专业:
(1)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与方法(20分);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100分);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与艺术表现力(50分);
(4)作品的难度与作品完成的质量(30分);
(5)视唱(20分);
(6)练耳、乐理(笔试)(80分)。
(六)音乐学
考试科目:
1、现场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声乐、器乐两项选一主项参加考试,声乐需钢琴伴奏,可自带钢伴或现场申请);
2、视唱;
3、练耳、乐理(笔试)。
评分要求:
1、声乐方向:
(1)嗓音条件(50分);
(2)演唱方法(100分);
(3)音乐表现(50分);
(4)视唱(20分);
(5)练耳、乐理(笔试)(80分)。
2、器乐方向:
(1)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与方法(20分);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100分);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与艺术表现力(50分);
(4)作品的难度与作品完成的质量(30分);
(5)视唱(20分);
(6)练耳、乐理(笔试)(80分)。
(七)舞蹈类
考试科目: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录音带,不能跳组合,可穿剧目服装);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命题情景抽签配音乐。
评分要求:
1、腿、胯、腰的软开度--下叉、搬腿、下腰,个人技巧展示--跳、转、翻(150分);
2、剧目(片段)表演(100分);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50分)。
四、成绩查询及合格线划定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
汉口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五天内拨打(027)81979007、81979008、81979077电话咨询。
2、合格线划定及合格证:湖北省2013年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校际联考合格分数线由省划定,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一并公布,校际联考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为校际联考合格,不单独给考生发放校际联考合格证。
五、高考录取
1、参加联考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类非美术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未参加联考的省内外高校经省招办批准也可使用联考成绩。
2、录取时湖北省招办按(高考文化成绩×40% 联考成绩×60%)×2的综合成绩投档,录取原则由各校按湖北省招办相关规定及本校当年制定的招生章程执行。